中国人民大学高度重视孔子学院工作。自2006年至今,我校已与海外高校先后合作共建了13所海外孔子学院。目前,我校承建海外孔子学院共13所,遍及欧洲、美洲、亚洲、非洲的11个国家,其中,欧洲7家、美洲4家、非洲1家、亚洲1家。我校承建的孔子学院数量位居全国高校第4位、“985”高校第2位。
办好孔子学院,院长是关键。为进一步推广汉语教学,推动中外教育文化交流,根据我校与国家汉办及外方合作院校的要求,现面向校内教师选派并储备赴我校承建海外孔子学院任职的中方院长候选人。此岗位需求常年有效,欢迎有意愿的我校教师积极报名。
一、我校孔子学院分布情况:
地区/ 数量 |
孔子学院名称 |
外方合作院校 |
批准时间 |
揭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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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 (1) |
津巴布韦大学孔子学院 |
津巴布韦大学 |
2006.8 |
2007.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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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 (6) |
爱尔兰都柏林大学孔子学院 |
都柏林大学 |
2006.9 |
2006.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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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赫尔辛基大学孔子学院 |
赫尔辛基大学 |
2006.9 |
20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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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莱比锡大学孔子学院 |
莱比锡大学 |
2007.10 |
200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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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孔子学院 |
博洛尼亚大学 |
2008.7 |
200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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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日内瓦大学孔子学院 |
日内瓦大学 |
2010.12 |
201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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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荷语布鲁塞尔自由大学孔子学院 |
比利时荷语布鲁塞尔自由大学 |
20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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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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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密歇根大学孔子学院 |
美国密歇根大学 |
2009.6 |
2009.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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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孔子学院 |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 |
2009.9 |
201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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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斯达黎加大学孔子学院 |
哥斯达黎加大学 |
2008.11 |
200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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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 (1) |
特拉维夫大学孔子学院 |
特拉维夫大学 |
2007.5 |
2007.5 |
二、中方院长应聘者基本要求: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和责任感;关心和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2、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至少一年。有行政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3、了解孔子学院所在国国情,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具有较丰富的外事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性格开朗,身心健康。
5、孔子学院中方院长任期一般为4年,2年为一个考核期。任职2年后,由国家汉办实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续聘。
三、派出期间待遇:
1、国家汉办支付待遇
外派教师有关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执行(包括国外工资、一次性工作安置费、交通补贴等)。
2、本校教师享受的其他待遇
保留校内原有待遇,全额发放国家汉办岗位补贴。学校额外发放中方院长津贴。
四、推荐程序:
1、申请人请下载并填写《赴孔子学院担任中方院长申请表》;
2、经所在学院院长或部门第一负责人签字同意后,请将电子版和纸质表格交至国际交流处孔子学院工作办公室(1111),电子版请发送至rucciao@163.com;
3、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笔试和面试,经学校根据一定程序审核同意后推荐至国家汉办;
4、国家汉办统一组织选拔考试。考试合格者,须参加总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后方可派出。培训期限一般为3-6个月。
附件一:《赴孔子学院担任中方院长申请表》
附件三: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